发布日期:2013-11-26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实际存在着两套不同的游戏规则。一套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正式规则,另一套则是某些国家默默奉行的重商主义,这些国家通过补贴和国内法规,利用WTO正式规则中含混不清的地方钻空子——或是根本就无视这些规则。
因此,美国、欧盟及日本最近针对我国限制稀土出口一事向WTO提起诉讼,以WTO奉行的“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宗旨来说,这起诉讼似乎并不缺乏正当的理由。但是,任何游戏的公平性,都必须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就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同样的游戏规则”。如果一定要有人因为不守规则而受到谴责和质疑,那么我国既非始作俑者,也非“越界”最多的成员国。
因为限制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配额而遭遇诉讼,对我国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2011年,美国、欧洲和墨西哥在WTO对中国胜诉,那起案件是针对我国对多种工业原材料实行的出口配额,这一案例为各国挑战我国稀土出口政策埋下伏笔。此次WTO中期报告又裁定我国稀土出口限制违规,引发国内媒体一片哗然。这两项裁决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都值得商榷。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唯一大量供应不同等级、不同品种稀土产品的国家。中国用占全球30%左右的稀土储量提供了90%的市场规模和贸易规模。尽管如此,中国稀土在世界市场上却不具有定价权,价格一直在低位徘徊。二十多年来,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从我国进口了大量廉价稀土作为自己的战略储备。而稀土储量世界第二的美国,早早便封存了国内最大的稀土矿芒廷帕斯矿,转而每年从我国大量进口。
发达国家的贪婪表现在,除了生产所需,它们不但通过政府拨款超额购进,存储在各自国家的仓库中,还通过投资等方式规避中国法律,参与稀土开发。可见,西方国家对中国和本国的资源性产品出口政策采取了双重标准,许多发达国家对具有战略意义的本国资源“封而不采”,却对我国的出口政策横加干涉。
毫无疑问,保护自己的资源是一个国家应有的经济主权。实施出口管制,是减少我国许多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生产的最有效手段。环境资源代价须在原料价格中得到反映,中国需要通过税收、价格和配额等手段加以综合管理。而此类商品的很大一部分需求在国外,我们不能牺牲自己的环境和子孙后代去为别国造福。
同一规则不能只约束别人,而不约束自己。相比中国而言,美欧是全世界出口管制体系最严密、最庞大的国家和地区,我们也许无法改变WTO的裁决,但完全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反击,将美欧出口管制体系诉诸世贸组织。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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