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1-18
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07】188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先后对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和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行了资料核查和现场验收,并在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对上述2个园区拟批复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部分公众对上述2个园区建设指标对照修改后标准的完成情况提出了疑问。为此,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和《<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修改方案》对上述2个园区进行了复核,园区的相应指标均达到《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和《<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修改方案》的要求(具体完成情况见下表)。特予二次公示。
一、公示日期:2012年9月21日-2012年10月5日
二、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部科技司)
电话:010-66556217
传真:010-6655621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chan.yechu@mep.gov.cn
三、公示期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来信、来访和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