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张江高科技园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配套政策受理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5

园区各企业:


根据《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扶持办法》的规定,现开始2011年度、2012年度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专项配套政策受理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节能减排项目奖励

1、对园区企业承担或参与承担的上海市、浦东新区节能技改项目,按项目所获浦东新区补贴资金50%的标准给予奖励。(经发处)

2、对经上海市、浦东新区相关部门认定、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的节能降耗项目,年节能量达到50吨标煤以上(含)效果的,按项目所获浦东新区补贴资金50%的标准给予奖励。(经发处)

3、对获得浦东新区补贴的重点污染源治理和减排项目,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推广运用项目,按项目所获浦东新区补贴资金50%的标准给予奖励。(规建处)


上述项目所获各级政府资金总额应不超过节能减排项目总投资额的50%。


(二)清洁生产奖励

对开展从源头削减、生产全过程控制、以污染预防为主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审核,与上海市清洁生产办签订责任书,取得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资格证书,并获得浦东新区补贴的用能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发处、规建处)


(三)荣誉奖励

1、对浦东新区环保基金、浦东新区节能减排基金奖励的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按新区同等额度给予奖励。(经发处、规建处)

2、对第一次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的园区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规建处、经发处)


(四)配套条件

项目所获各级政府资金总额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五)后续评估

园区管委会将根据实际需要,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二、申报资格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实际经营地均在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园(包括原有国家级高新区部分、原张江南区、康桥工业园区、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合庆工业园区、张江光电子产业园、银行卡产业园),且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园区补贴认定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企业需上网(张江在线www.zhangjiang.net)填写园区补贴认定申请表(张江在线首页-财政扶持申报系统中进行企业注册,注册后点选补贴申请,在补贴申请中点选一次性补贴,填写申请信息后打印一份,并保存至U盘,一并提交)。

2、园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配套政策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申请减排节能项目补贴的,需提供以下文件:

1)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批复文件;

2)专家评审报告;

3)验收证明;

4)市、区有关部门配套资金拨付凭证;

5)其他。

5、申请清洁生产奖励的,需提供以下文件:

1)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证明;

3)市、区有关部门配套资金拨付凭证;

4)其他。

6、申请荣誉奖励的,需提供以下文件:

1)荣誉称号:有关部门给予荣誉称号的批文、证书,有关部门奖励资金拨付凭证、其他;

2)第一次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的:体系认证证书、其他;


四、申报时间

2013年7月31日前


五、申报地点

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张东路1387号16幢B楼204室

康桥集团有限公司: 秀浦路2388号A602室

国际医学园区集团有限公司:周祝公路337号113室


六、联系人

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张逸群 68796879*7114

康桥集团有限公司: 马紫薇 61180243

国际医学园区集团有限公司:郑昳艳 朱缪萍38019321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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