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05
园区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园区企业节能降耗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的投入,深入推进园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现将新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程序
1、2013年度浦东新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起始时间为2013年7月1日,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报张江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处。。
2、各申报企业应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3、申报的项目年节能量在50-500吨标准煤范围内(含50吨)。
4、申报的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5、申报单位两年内不存在关停并转等结构调整计划。
6、申报项目应为2012年1月后竣工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申请报告。
2、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张江园区联系人
张江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处陆海燕
电话:33833161 33833151(传真)
地址:高科中路3039号402室
浦东新区联系人
联系人:浦东新区经济信息化委工业处 张俊燕
电 话:68540179,传真:68547724
地 址:世纪大道2001号浦东新区办公中心4号楼509室
电子邮箱: zhangjunyan@pudong.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